隐私政策
运营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杭州春凯科技有限公司
一、处理者与联系方式
1.1 个人信息处理者名称:杭州春凯科技有限公司
1.2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文福园|电话:15945815937
- 投诉举报与个人信息权利申请,均通过上述方式提出
1.3 我们未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后续依法需要指定,我们将公开其联系方式并依法报送。
二、我们收集哪些信息、用来做什么、保存多久
本节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种类""保存期限"为逐项对应告知。
2.1 手机号(含验证码登录)
- 处理目的:注册与登录验证、报告交付、额度与到期提醒、订单查询、必要的服务通知
- 处理方式:您主动填写并通过短信验证码校验后收集;加密存储
- 保存期限:保存至账号注销后 6 个月
- 合法性基础: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不需另行取得同意,但本条即为告知
2.2 微信标识(微信登录场景)
- 信息种类:微信开放平台返回的用户唯一标识(unionid)及必要的基础信息
- 处理目的:识别您的账号、完成登录、保障账号唯一性
- 处理方式:经您授权后由微信侧传递,我们仅存储账号识别所必需的标识
- 保存期限:保存至账号注销后 6 个月
- 合法性基础:同上(履行合同所必需)
2.3 邮箱(备用联系方式场景)
- 处理目的:报告交付与提醒的备用通道
- 保存期限:保存至账号注销后 6 个月
- 说明:仅在您选择使用该方式时收集
2.4 订单与下载记录
- 信息种类:标的、下载时间、消耗额度、支付订单号、金额
- 处理目的:交付、查询、结算、额度核销、争议处理与风控
- 保存期限:按法律、行政法规对财务与税务凭证要求的期限保存;超出该期限后删除或匿名化
- 合法性基础:履行合同所必需;就财务凭证部分同时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
2.5 网络日志与安全风控信息
- 信息种类:IP 地址、访问时间、请求与响应状态、登录与验证记录、异常行为记录(含用于限流的 IP)
- 处理目的:保障服务安全、防止刷单与滥用、故障排查、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与记录
- 处理方式:服务端自动记录;仅记录达到限流阈值的 IP,不建立跨平台用户画像,不用于广告推送
- 保存期限: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 6 个月(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异常行为记录保存至相应风险处置完成后 6 个月
- 合法性基础:为履行合同所必需;同时为履行网络安全法定义务所必需
- 我们的实际做法(承诺):不引入第三方 SDK 用于用户画像或营销;不将上述信息对外提供
2.6 投稿相关信息(仅在投稿功能开放时适用)
- 信息种类:作者身份信息、结算信息、稿件内容
- 处理目的:审核、上架、展示与结算
- 保存期限:稿件展示期间,以及结算凭证按 2.4 的期限保存
- 说明:本服务当前未开放投稿入口,未开放期间本项不适用
三、我们不做的事
3.1 不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
3.2 不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或您另行单独同意的除外)。
3.3 不做自动化决策式的差别定价;不用您的信息进行广告投放。
3.4 我们不涉及个人信息出境。
四、我们可能委托的服务(受托处理)
4.1 我们委托第三方为我们提供短信发送服务(用于验证码、交付与到期提醒)。我们已与受托方约定处理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信息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其处理活动进行监督(《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4.2 我们委托第三方提供支付服务。支付环节由持牌支付机构按其规则处理,我们不存储您的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支付敏感信息。
4.3 除上述委托外,我们不将信息提供、共享、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五、保存多久(汇总口径)
5.1 账号相关信息:保存至账号注销后 6 个月;届满后删除或匿名化。
5.2 订单与结算凭证:按法律、行政法规对财务、税务凭证要求的期限保存。
5.3 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 6 个月。
5.4 保存期限届满前,如您依法要求删除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其他不得删除的情形,我们将删除。
六、您的权利与行使方式
6.1 您有权:查询、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撤回同意;注销账号;要求我们解释说明处理规则。
6.2 行使方式:通过本政策第 1.2 条的联系人及电话提出,或通过站内公示的投诉举报入口提出。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要求您进行必要的身份核验。
6.3 响应时限: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 15 日内答复处理结果;依法不予处理的,将说明理由。我们不会就本项申请向您收取任何费用。
6.4 注销账号:您可申请注销。注销后账号内未使用的额度按《用户协议》处理;个人信息按本政策第五节的期限删除或匿名化。
6.5 如您对我们的处理不满意,可依法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安全措施
7.1 我们采取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与管理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权限控制与最小必要授权、传输与存储加密、操作日志留痕、内部管理制度与人员培训、数据备份、应急预案。
7.2 我们已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并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八、安全事件的通知
8.1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我们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和个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8.2 通知内容包括:涉及的信息种类、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我们已采取的补救措施;您可以自行采取的减轻危害的措施。
8.3 采取措施能够有效避免造成危害的,我们可不通知个人;但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并要求通知的,我们将依法通知。
九、未成年人
9.1 本服务仅面向年满十八周岁的用户。我们不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也不会有意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9.2 如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将依法依规及时删除相关信息。如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并发现前述情形,请通过第 1.2 条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十、本政策的更新
10.1 我们可能因法律法规变化或服务调整更新本政策。
10.2 本政策更新时,我们会以显著方式告知您更新的内容。 涉及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种类变更的,我们将重新告知并依法重新取得您的同意(如需要)。
10.3 更新后的政策将在本站公布,并标注版本与生效日期。如您不同意更新内容,请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并可申请注销账号。
十一、联系我们
- 联系人:文福园
- 电话:15945815937
版本记录
- v1.0(正式版):2026-10-06 出具。生效日期以正式公布之日为准。